联系我们

联系人:吕小姐

电话:0515-88285555

邮箱:893362@qq.com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金融城6号楼1610室

公司动态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动态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盐城市“515”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5/12/30 浏览:2977次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各县(市、区)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卫计委、体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城南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发展与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515”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全市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年盐城市“515”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社会事业类不限),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或于2000年之前获得的学位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11日后出生)。引进的人才特别优秀的,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2.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申报企业已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保费。

优先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认可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人才,全职引进人才。

获得过盐城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对象不得申报。以团队形式申报的,所有成员均需符合“515”领军人才基本条件,且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

二、分类条件

各类人选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创业类

1.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创办的企业于201311日之后注册,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 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企业应于申报截止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3.创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4.创办的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有清晰的商业模式,企业原则上位于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创业园(服务中心)等载体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优先支持:所办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人才,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

获得盐城市第二、第三届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落户项目直接列入本计划。

(二)企业创新类

1.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或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2201311日后到我市工作,在申报截止日前已与用人单位完成引进手续;

3.引进人才从到盐城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3年以上。

优先支持:本人对企业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

(三)高校创新类、科研院所创新类

1.驻盐高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拟设立硕士点的学科群、各类产业研究院、与国家科技部共建的创新驱动中心引进的优秀人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国外可放宽至副教授)职务;

2.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或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

3201511日后到我市工作,在申报截止日前已与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且已进编或缴纳社保;

4.引进人才从到盐城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3年以上。

(四)社会事业类

1201511日后到我市工作,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年以上;

2.全职引进人才应已进编或缴纳社会保险,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8000元;非全职引进人才每年应为申报单位服务3个月以上,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5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社会事业类人才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教育创新类

我市教育系统(含职业院校和中小学)引进的优秀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项目主持人;③省级名师工作室负责人;④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⑤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文化创新类

我市文化企事业单位引进的杰出文化人才,在国内外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经营管理、文博、图书情报、群众文化等门类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业界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或成果,业绩和能力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际重要比赛中获优秀奖项;②获得“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群星奖及中宣部、文化部及其他省部级单位颁发的具有较大影响的奖项;③在经省部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比赛中获得最高级奖项;④在地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和项目中担任负责人。

3卫生创新类

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含民办医院)引进的优秀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现(曾)任省级以上重点专科带头人或负责人;②省“333工程”第二层次以上培养对象;③具有地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④具有省级名医(中医)称号;⑤取得国外医师执业资格。

4体育创新类

我市体育系统各承训单位引进的优秀人才,应具有高级教练及以上职称,且在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含部队)担任过主教练及以上教练3年以上,所培养的运动员(运动队)曾获得过全国运动会或全国锦标赛前三名。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1.申报受理。大市区申报项目由各区人才办和市各主管部门共同受理,其中创业类(除文化创业类)、企业创新类由各区人才办受理,高校创新类、科研院所创新类由市科技局发展计划财务处受理;教育创新类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受理,文化创新类(包括文化创业类)由市文广新局文化产业处受理,卫生创新类由市卫计委组织人事处受理,体育创新类由市体育局办公室受理。每人限申报一类。以上各类除各区人才办直接受理的,其他类(不含省属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在报市各主管部门前需经各区人才办审核同意。各县(市)申报项目由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受理。

2.资格审查。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等部门对大市区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人才办会同当地主管部门对各自受理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评审。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大市区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各县(市)人才办会同当地主管部门对各自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遴选可采用认定制。

4.社会公示。拟资助人选经市、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委、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示。

5.确定资助对象。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资助人选。

四、支持政策

(一)大市区入选对象的支持政策

按照《关于印发〈盐城市“515”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盐发〔20158号)文件精神执行,所需资金由市、区按财力分成比例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1资金支持。

1)对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达到世界一流、国内顶尖水平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评审资助每个项目1000-2000万元;对拥有国内一流、行业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项目来盐自主创业的领军人才(团队),评审资助每个项目100-3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对带技术来我市企业开展创新工作的领军人才,评审资助每个项目30-100万元。

2)对驻盐高校和职业院校引进的与盐城产业发展相关的学科带头人、全职教授,每名分别给予院校50万元、15万元配套资助。对各类产业研究院引进的领军人才,经评审,给予30-50万元资助。对参与创建科技部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创新联盟的领军人才(团队),每个给予20万元资助。

3)对全职引进的社会事业领军人才团队,三年内给予团队100万元生活补贴;对全职引进的社会事业领军人才三年内给予20-50万元生活补贴。对柔性引进的社会事业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5-10万元生活补贴。

2配套服务。

1)为领军人才提供一张文娱年卡丰富生活、一套工作设施支持研发、一套拎包即住人才公寓安居乐业(创业领军人才购买住房的,可享受20-50万元购房补贴)、一条绿色通道安置家人、一名工作秘书助力排忧、一名主治医师保障健康、一名领导干部结对服务、一辆工作用车方便出行(创业领军人才享受购买一辆地产汽车50%的购车补贴,总额不超过8万元)的“八个一”服务。

2)对来盐创业领军人才自主研发的创新产品,实行首台、首套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二)其他各县(市)的支持政策参照盐发〔20158号文件规定和各地制定的人才政策执行。

五、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市“515”领军人才引进计划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进行,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材料必须字迹清晰)。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与申报书合订成册,统一用A4纸打印,签字盖章后交各受理单位。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

2015年盐城市“515”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630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1031日。

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1);

2.《盐城市“515”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各类别申报对象按申报类别分别填报(见附件2-5);

3.创新创业计划书,其中创业类人才填报创业计划书,创新类人才填报创新计划书(见附件6-7);

4.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8)。

各区人才办和市各主管部门需提交《关于报送2015年盐城市“515”领军人才引进计划推荐情况的函》和《2015年盐城市“515”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9),一式两份报市人才办。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201575日和2015115日。

六、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515”领军人才的推荐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借助实施“515”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契机,面向海内外大力宣传我市人才引进政策,不断拓宽引才渠道,积极引进优秀人才来盐创新创业。各地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2015年盐城市“515”领军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对象的确定工作必须分别在2015810日和20151210日前完成。

2.提高申报质量。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组织权威专家评审,把好引进人才的质量关,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公开透明。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3.加强工作指导。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联系方式:

市人才办:0515-86661815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15-88228661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财务处:0515-88333740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部:0515-88198704

市文广新局文化产业处0515-88190472

市卫计委组织人事处:0515-88336054

市体育局办公室:0515-88335669

下载申报表格可登录:中国沿海人才网(www.yhhr.gov.cn);红色盐阜网(www.hsyf.gov.cn);市教育局网站www.yce.cn;市科技局网站www.yckjj.gov.cn;市人社局网站www.jsychrss.gov.cn;市文广新局网站whgdj.yancheng.gov.cn;市卫计委网站wsj.yancheng.gov.cn;市体育局网站www.ycsports.gov.cn


 
 

2015年盐城市“515”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创新计划书要点.doc
创业计划书要点.doc
进计划申报书(企业创新类).doc
进计划申报书(社会事业类).doc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doc
盐城市“515”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高校创新类、科研院所创新类).doc
引进计划申报书(创业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