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苏(盐城)人力资源服务 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实现持证上岗,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9月份拟在盐举办一期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相关业务未持有相应有效证书的工作人员,以及拟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专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并有固定住所;
3.具备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凭;
4.申请资格培训前未从事过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二、培训内容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政策法律法规,人力资源服务业服务规范及风险防控,信息技术在人力资源服务中的应用以及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等。
三、考试发证及效用
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将由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核发《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该资格证书是在江苏省范围内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主要依据。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报名工作至8月31日结束,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县(市、区)参加培训人员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审核。
3.市直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写好《江苏(盐城)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核登记表》(附件),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两寸近期彩照3张(背面填好单位及姓名),于8月31日前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报名。
联系人:姚 刚 陈雨婷 联系电话:88198212
电子邮箱:scc212@163.com
盐城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2016年8月15日